2025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5-06-06 22:16:40 发布:就上学
2025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宿舍条件、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一般来讲,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5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统一高考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现有化工类、矿山安全类、智能工程类、机电类、汽车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航空运输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餐旅类等十二个专业群,开设专业及方向57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和“平职学院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禁令和 “10个严禁”招生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实施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满额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开设艺术类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其中,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声乐类和器乐类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3个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
2.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省定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普通类同分排序办法确定排名先后顺序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学校煤矿智能开采技术、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外语要求: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5713756557。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88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备案,学校2025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学费标准
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两年制)8000元/生•年。学校按照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比例和上浮专业规定范围内,设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大数据与会计4200元/生•年,营养配餐4200元/生•年,高速铁路客运服务4200元/生•年,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元/生•年,电气自动化技术48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4800元/生•年,新能源汽车技术4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4800元/生•年,工程造价4800元/生•年,护理55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6人间)。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勤”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有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困难补助等多层次、一体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率达40%以上,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分别给予10000元/生•年,6000元/生•年的标准奖励;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生•年;学校学期奖学金200-600元/生•学期,学年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等岗位补助240元/生•月。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纸质档案须转入学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1
咨询电话:0375-2066462/2066705/2066706
传 真:0375-2066462
邮 箱:Pz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pz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pzxy.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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