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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5-06-09 21:45:48    发布:就上学

2025年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5年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宿舍条件、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一般来讲,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5年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全国各高校录取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标识码:4114014397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第十一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宋丽华职务:院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院长、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院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结合历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对于投档考生,严格执行各省教育厅及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依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严格按照各省投档排序规则执行。当专业组内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的可调到同一专业组内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我院不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该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二条不鼓励左利(即左撇子)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否则可能无法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官网公布。

第六章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第二十五条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同意山西省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对口升学录取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及山西省规定的要求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官网公布。

第七章三二分段招生录取

第二十八条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录取。

第二十九条录取专业根据协作学校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协议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学院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2000元~45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800元~1200元/学年。

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标准按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四条学生入学前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运城护理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章 录取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学费、公寓费等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学院公寓管理费6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专业学费
520102K口腔医学5200元
520201护理5200元
520202助产4000元
520401K中医学4000元
520403K针灸推拿5200元
520410中药学5200元
520501医学检验技术4000元
520502医学影像技术4000元
520504口腔医学技术4000元
520601康复治疗技术4000元
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000元
520803老年保健与管理4000元
520901眼视光技术4000元
490210智能医疗装备技术4000元

第三十七条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外,还包括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八条学院在招生期间,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第三十九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510888

传真:0359—2510008

招生网址:www.ychlxy.com

电子邮件:ychy2510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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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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