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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高职单招)
更新时间:2021-05-24 08:26:08    发布:就上学

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高职单招)

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2021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2021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适应国家“职教高考”制度改革需要,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高职生源质量,确保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充分体现“阳光”高考要求,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制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长新

副组长:韩丽华田百洲白俊王诚勇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白俊(兼)

(二)工作机构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机构如下:

单招工作协调组负责人:曹方明王鸿鹏

单招工作宣传组负责人:王鸿鹏王艳东

单招考试命题组负责人:祁静程泽峰

单招考试组织组负责人:王鸿鹏安群

单招考试评卷组负责人:王鸿鹏张波

单招审核录取组负责人:王鸿鹏常琦

单招考试财务组负责人:崔启伟

单招考录纪检组负责人:王宏丽秦玉恩

单招安全保卫组负责人:李德天

单招防疫保障组负责人:裴涛侯俊洲

单招考试防疫组负责人:李景龙李敏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院代码:14189)

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三、报名及收费

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依据报考考生生源类别不同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份单招主要面向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第二阶段9月份单招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第一阶段4月份单招事项安排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按辽教发【2016】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及收费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21年3月5日-2021年4月5日;第二阶段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3.考试时间: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4月10日;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9月25日

4.报名收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人,缴费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报名网址:http://www.lnjzxy.com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第一阶段4月7--9日上网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第二阶段9月19--20日上网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体检要求及退费原则

1.体检要求: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院统一组织复检,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注册资格。

2.收费情况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专业学费。

学生住宿费分为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四人间1200元/年/生。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生。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10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一)组织命题: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参照国家和辽宁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制定单招考试大纲,依据高考命题的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群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由学院严密组织进行自主命题。

4月单招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文化基础课考试包括语文、数学两科,各150分,合计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计500分。

中职对口升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评价考生,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文件要求,确定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要点。

命题、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等工作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和辽宁省高考保密规定执行。

(二)考务管理:依据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单招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前一天进行监巡考培训并进行防疫演练。单招考试考场全部安排在带有监控的标准化考场,配备屏蔽器和探测仪。对考试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0日。时间如下:

上午8:30—10:00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

上午10: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9月25日。时间如下:

上午8:30—10:00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

上午10:30—11:30职业技能考试

说明:考生需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佩戴口罩参加考试;禁止携带手机、录音笔、接听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发现使用上述设备按违规处理。

(二)考试科目

1.第一阶段4月单独招生考试科目。

面向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150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500分。各科考试范围(考纲)及模拟题库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150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200分,总分500分。各科考试范围(考纲)及模拟题库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2.第二阶段9月单独招生考试科目。

面向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150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500分。各科考试范围(考纲)及模拟题库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150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200分,总分500分。各科考试范围(考纲)及模拟题库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三)考核形式

学院单招考试全部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七、招生录取办法

(一)学院2021年单招报名设2个有序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志愿,依据单独招生计划及考试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根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比较,择优录取。当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二)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我院网站做预录取确认。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备案与公布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考试成绩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学院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单招(第一阶段)预录取情况于2021年4月26日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录取结果备案后当日通过学院招生网站予以公布,网址:http://www.lnjzxy.com。

对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于4月13日17时前到我院进行分数复核,按规定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分数复核。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考试成绩于2020年9月27日通过学院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单招(第二阶段)预录取情况于2020年9月30日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录取结果备案后当日通过学院招生网站予以公布,网址:http://www.lnjzxy.com。

对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于9月28日17时前到我院进行分数复核,按规定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分数复核。

凡在单独招生考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419-2307251,0419-2302788

联系人:常老师、李老师、吴老师

(二)各二级学院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刘萍院长电话:15804982199

交通工程学院李学泉书记电话:15141940785

环境工程学院尚伟红副院长电话:13555758258

信息工程学院王超副院长电话:15241959191

机电工程学院范宁副院长电话:15141914315

建筑艺术学院刘宏亮副院长电话:13941987717

建筑经济学院黄富勇副院长电话:15902498746

工程管理学院高德昊副院长电话:13804195633

工商管理学院丛淑荣院长电话:13050799900

财经管理学院任俊院长电话:13841995288

旅游管理学院金郁副院长电话:13841991736

启 程 学 院石书羽院长电话:13898279588

汽车工程学院包秀辉副院长电话:13504209040

(三)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学院纪委申诉及举报电话:0419-4189336

联系人:王宏丽潘春玲

十、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一)优选省市招考部门网站与报考指南杂志等进行宣传。

(二)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宣传。

(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四)安排招生团队向生源校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十一、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单招工作特别是单招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采取防疫措施如下:

(一)邀请辽阳市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疾控中心)督查指导。

(二)防疫消杀:4月9日和11日对单招考试所使用教学楼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全方位防疫消杀。单招领导小组组织考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考试期间防疫演练。

(三)考试当天防疫安排

1.4月10在校门及考试楼门前设体温监测站,对考生及考务人员进行严格体温监测,为每名考生及考务人员配发口罩,组织考生保持一米距离有序进入考场。

2.每个考试楼均设医务点为考生及监考人员服务。

3.每个考试楼设2—3个备用考场,应急使用。

(四)单招各环节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单招命题、试卷印刷、试卷运输、试卷保管、评卷、核分、录取等环节严格按防疫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五)考试期间突发疫情处理;考试期间考生或监考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附件:1.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1年4月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2.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1单招考试应急预案

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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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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