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学网
首页 > 资讯 > 大学 > 安徽将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安徽将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更新时间:2020-05-01 16:11:52    来源:新浪安徽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重点培育50个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50个创业孵化器和20所企业大学。

为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安徽就做好《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积极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到2022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培训理念更加先进,培训层次更加完善,培训课程资源更加丰富,培训类型与形式更加多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基本建立,培训能力和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成为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基本形成。

具体目标为: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其中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20万人次以上;每年遴选20所省级职业培训标杆学校。重点培育50个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50个创业孵化器和20所企业大学。建设一大批面向重点人群、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资源库,每年建设400门培训精品课程和400项职业培训教学改革项目,遴选100个重点领域的典型培训项目;培育200个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培训名师/名优团队,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0%。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一是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皖政办〔2019〕24号)要求,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承训院校培训补贴。支持企业联合或委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所需费用由企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是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引导职业院校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数字化培训资源。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四是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在现有实训基地基础上,建设一批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企业大学和高水平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积极做好标准化培训基地、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就业创业基地)、校企共建企业大学、典型培训项目、培训师资队伍等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项目单位遴选、指导和咨询评价等工作,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建设承担单位,跟踪指导项目建设。有关项目申报安排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五是完善支持激励政策。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在保障合理培训成本支出的情况下,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要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培训人数超过在校生人数一倍以上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重点倾斜,按劳分配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职工。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院校激励支持。

六是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加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参训人员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国家动态发布的新职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高工业制造、现代服务领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支持职业院校结合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规划部署开展精准技能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参训人员培训结业考核评价情况,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承训单位及参训人员应享尽享。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成果按规定兑换学分。

通知表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把开展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专门负责培训的机构和人员。国家、省示范(骨干)校、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要积极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记者 聂静洁)

来源:中安在线

热词:安徽 技能培训 企业职工 大学生活

上一篇:四川大学“许川新闻奖”纪念文集出版
下一篇:即将开学 川内部分高校将对学生进行核酸检测

站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