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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拟为中小学减负!严禁公布中高考上线率,寒暑假不得补课
更新时间:2019-11-22 18:17:18    来源:搜狐网

11月22日,南都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发布的《关于中小学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禁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和学校中考、高考上线率,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

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学生作业管理,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初中、高中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凡是统一布置的课内外作业,教师必须全批全改,不得布置家长批改作业。

对学生在校时间,征求意见稿作出规范。全省小学生、初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高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

根据征求意见稿,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和学校中考、高考上线率等信息。

在招生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保证入学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征求意见稿规定,杜绝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提前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不得留作业。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金融部门要通过严控学杂费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南都此前报道,浙江、上海、陕西、黑龙江、广东、重庆等多地发布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加强作业管理。浙江拟规定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可经家长确认拒绝完成剩余作业,上海明确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杜绝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陕西和黑龙江加强作业总量控制,探索“无作业日”,广东则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在等级评价方式方面,除黑龙江之外,重庆、陕西、云南、上海、浙江等地均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上海还严禁各区按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浙江则拟规定不得举行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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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寒暑假 黑龙江 中小学 高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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