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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暑期不得组织学生外地游学
更新时间:2017-06-08 00:45:08    来源:网易

暑期将至,不少家长会为孩子选择假期培训班,教育培训迎来季节性高峰。为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确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今年5月26日,柯桥区教体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暑期办学行为的通知》(〔2017〕108号),就规范区内已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和夏令营、游学等行为明确了相关规定。

违规机构将被停止办学

《通知》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所收费用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或半年,不得以打折、赠送等形式诱导学员跨学期交费;在暑假期间组织活动时,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办学内容,不得在注册地及已备案教学点之外的场所开展活动;严禁培训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国内外游学活动。

区教体局要求,违背此项规定,已经开展广告宣传的,要立即停止宣传和活动组织;已经收费的,要立即退费,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近期,柯桥区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区已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办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违规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对于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家培训机构年检合格

6月5日,笔者从柯桥区教育体育局获悉,区教体局对全区93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共有83家单位年检合格。另有新审批培训机构29家。

本次年检范围为全区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通过检查培训机构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教工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安全保障等和上年度年检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给予等级评定。

据区教体局职成教科科长高巍介绍,年检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全区依法注册的122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共有83家单位年检合格。另有新审批培训机构29家,因办学未满一年而免检。另外10家单位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须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1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培训机构必须亮证办学

为切实保障和维护学员的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区教体局利用年检契机,重点督查了《柯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要求培训机构按规定安装能够覆盖教学区域的监控设备;配备持证着装持械上岗的保安人员;落实学员出勤管理制度;建立课间安全全程全员管理制度;建立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落实学员交通安全与学员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区教体局再次提醒消费者:开展社会教育培训必须持有《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必须“亮证办学”。家长给学生报各类培训班时,务必查验其《办学许可证》原件,并索要和核对有关票据,以防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权。此外,柯桥区依法办学社会培训机构名单在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www.kq.gov.cn/jytyj/)公示公告栏目常年置顶公示,并定期更新。(宪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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