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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娄底市娄星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65名公告
更新时间:2019-05-16 15:52:06    来源:华图教师网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

③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高中内容各占50%;

④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小学、初中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占5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对象公示: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范围在区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相关部门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公示:

①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高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教材对应科目内容。

(四)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区人社局资复审合格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主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定校定岗的拟聘用教师直接按报考学校和岗位安排到校到岗,没有定校定岗的拟聘教师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抽签决定分配去各学校工作,所有拟聘用教师如不能按时到校到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区教育局负责办理拟聘教师的计划编制手续,各学校按名单与拟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的学校工作5年以上。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聘用到岗。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聘用,空缺岗位不递补。

(九)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者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拟聘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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