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学网
首页 > 资讯 > 小学 > 呼和浩特市中小学7月中下旬放暑假

呼和浩特市中小学7月中下旬放暑假
更新时间:2020-06-25 13:58:00    来源: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呼和浩特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原定全市幼儿园、小学从2020月7月11日,初中、高中从2020年7月18日进入暑假。受到疫情影响,由于各学段复课时间的不同,结合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学实际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就今年暑假安排,23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发暑假时间调整的通知:幼儿园、小学7月18日至8月31日止;初中、高中7月25日至8月31日止。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放假前、假期各项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要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要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要充分利用好假期,小手拉大手,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学生中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荣辱观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旗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按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和暑假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科学设置期末考试,不得随意拔高考试难度,不得随意组织统考及排名。

重视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放假前要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对师生关爱生命、预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止学生网络沉迷、防灾减灾、禁毒等方面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要重视和安排好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暑假生活。各地区、各学校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职责,要详细了解本地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假期安排以及家庭监护情况,帮助他们规划好假期生活,建立畅通的假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的困难问题。

密切家校合作,保障学生健康发展。各地区、各学校要强化家校协作,密切家长与学校联系,防止假期家庭教育缺位,教育引导家长不盲目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学科类培训班,不在假期增加学生学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责任编辑:朱国义]

热词:呼和浩特市 中小学 月中 小学

上一篇:兴福镇中心小学开展端午节主题教育活动
下一篇:西安航空基地第一小学开展“童心向党”主题歌咏活动

站外信息